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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生诉河北大名卫生局冀凯华张宝华法官崔凌志因我拒搬迁两次罚款7万元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10-15
导读: 前言:因为我拒绝非法搬迁,大名县公职人员冀凯华、张宝华、崔凌志便先后两次向我征收计划生育罚款共计7万多元,致我家庭 生活穷困 潦倒...... 举报人张付生,男,汉族,1962年四月出生,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铺上镇小屯村二组41号,本人反映以下问题反
       前言:因为我拒绝非法搬迁,大名县公职人员冀凯华、张宝华、崔凌志便先后两次向我征收计划生育罚款共计7万多元,致我家庭生活穷困潦倒......      
       举报人张付生,男,汉族,1962年四月出生,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铺上镇小屯村二组41号,本人反映以下问题反映问题属实,本人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第一被举报人,冀凯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卫生局原局长,现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第二被举报人,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卫生局局长张保华。
      第三被举报人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法院行政
庭长崔凌志。
      反映问题如下:
      2020年9月22日,因为我不同意搬迁, 大名县法院行政庭长,非法冻结我儿子的银行卡,将3万1千多元全部扣留。
      计划生育罚款,让我的儿子先后两次交纳。第一次交纳超生罚款41140元,第二次又交那3万1千多元。重复交纳计划生育罚款,全国仅此一例。当地官员如此敬业,让我生不如死,生活艰难,生活质量急剧下降,如此执法,让我震惊愤怒。对于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农民,他们把我们当成案板上的肉任意宰割。
     请求如下:
     我认为三位公务人员如此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请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还我们父子一个迟到的春天。
      此致
            上级各位领导
           举报人:张付生(电话13473006412)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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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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